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巴彦淖尔,内蒙古地级市,位于内蒙古西部,在北纬40°13′-42°28’,东经105°12′-109°53’之间,东接包头,西连阿拉善盟、乌海市,南隔黄河与鄂尔多斯市相望,北与蒙古国接壤,总面积6.4万平方公里。巴彦淖尔市北部为乌拉特草原,中部为阴山山地,南部为河套平原。属典型的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多年平均气温3.7℃~7.6℃。境内矿产资源、风能资源、日照资源丰富,硫铁矿储量居全国第一位,是中国国内风能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。巴彦淖尔境内的河套灌区是亚洲最大的一首制自流灌区,境内的河套平原有“塞上江南”的美誉,全市有机奶产量占全国一半以上,农畜产品出口位居内蒙古第一,为全国最大的无毛绒生产基地。